教育部最近在其官網公開新修訂的《中小學生守則(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人們發現,“熱愛人民、熱愛中國共產黨”、“見義勇為外接式硬碟”等內容被取消。不少人認為新修改後的《中小學生守則》更接地氣,沒有了空話。它用直白的語言告訴學生應該怎麼做,體現了更加自信的態度。
  比這些變化更值得我們註意的,是新版守則增加的一條規定:勇於發表見解。如果說刪掉之前“不接地氣”竹北買屋的內容,是考慮到中小學生的理解能力,使守則更具有可操作性,那麼新增加的“勇於發表見解”涉及的問題是:我們修訂的守則要體現什麼樣的培養目標?它給出了一個明確答案——提高孩子們的思辨能力。
  讓我們想象一下這樣一群學生:他們會在奏唱國歌時肅立,會在升降國旗時行禮,會主動清潔校園,尊敬父母師長,不吸煙不喝酒,甚至會自護、懂求救。這真是傳統的老師和家長眼中最理想SD記憶卡的乖學生,但他們可能少了非常重要的一種品質:獨立意識。
  獨立意識首先體現為權利意識,即作為獨立個體,有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做出自己的選擇。對學生來說,獨立意識意味著當老師上課講到一個觀點,如果自己不同意,就敢於提出質疑,並表達自己的觀點。舉一個生活竹北買屋上的例子:過去一些學校可能以統一儀容儀錶為由,要求女同學剪短髮,如今“勇於發表見解”的她們,可以指出這一規定的不合理性,並依舊梳著飄逸的馬尾辮去上課。
  “勇於發表見解”確實太有必要了。不要說中小學生,即使新竹售屋是現在的大學生也常常保持著一種“乖學生”思維。我在國內一所名牌大學就讀時,感覺許多課堂的氛圍並不活躍。一堂課基本都是老師教授知識,很少有同學提出問題,更不要說提出質疑。課堂上常見的畫面是:老師在上面自顧自講,學生在下麵低頭記筆記,完全沒能感受到大學生活躍的思維。
  後來我到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交換學習,卻體會到了完全不同的教學氛圍。那裡的學生可以隨時對老師提出質疑,不用舉手,更不用擔心老師不高興。甚至,向校長“叫板”也不新鮮。一次加州大學系統的總校長來到華盛頓的教學中心演講,主要邀請校友和教師參加。能夠獲得演講入場券的學生很少,而且提問內容還是事先安排的。於是,在華盛頓的同學組織了一場抗議,在演講場所門口表達自己的見解。
  教育對學生的培養目標不能僅是好人,而是好公民。哪怕有時後者做的事情看起來並不那麼“和諧”,甚至惹出事端,可是只有這樣的教育才能對公民社會建設更有裨益。當慈善機構出現捐款醜聞時,一個好人可能會流淚親自將善款送給需要幫助的人。可是一個好公民的常見做法是:要求該慈善機構公開收支明細,並呼籲立法部門改善對慈善機構的監管。很明顯,後者能更好地促進法治社會的建設。
  好公民群體的形成需要一個漫長的培養過程,這要求老師和家長從小培養學生的獨立意識。新版守則里增加的“勇於發表見解”,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進步。告訴學生“你有權做什麼”,與告訴學生“你不能做什麼”、“你應該做什麼”,對學生的成長同等重要。  (原標題:告訴學生“你有權做什麼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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