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開展“社保走基層”活動,為海口市民解答社會保險常見問題活動現場(南海網記者楊曦攝)
  南海網海口11月1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楊曦)“妻子沒有工作,能否以我的名義享受生育保險待遇?戶口或身份證與檔案記錄的出生年月不一致,最終會以哪個為準?……”10月31日晚,在海口市望海國際廣場開展的“社保走基層”活動,省社保局為海口市各單位及市民解答社會保險常見問題,吸引了眾多市民前來咨詢。
  海南省社保局宣講團以提供現場問答的形式,分別從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、生育保險、工傷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城鎮(農村)居民養老保險等方面對現場各單位員工及市民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。
  宣講團回答市民的咨詢時說,根據《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》規定,如果男方是正常參保的,其未就業的配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,可以報銷生育的醫療費用、產前檢查費用等相關費用。男方正常參保,未就業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
  社保宣講團解釋,一般情況下,省一級審核確認退休時間,主要以人事檔案資料中最早記載資料記錄的出生年月為準,如果沒有人事檔案資料,主要以戶口或身份證記載的出生年月確認。
  但是如果從業人員人事檔案和戶籍檔案出生日期登記不一致時,依據海南省相關規定,以兩種中的最早材料記載的出生日期為確認依據。例如,某同志1970年參加工作時的檔案記載出生日期為1950年8月,而其1969年的戶籍登記檔案為1951年8月,則應按1969年的戶籍登記檔案認定該同志的出生日期為1951年8月。
  據瞭解,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積極為基層單位和群眾排憂解難,專門成立了《社會保險法》宣講團,從6月其已深入海南省各地開展了多場“社保走基層”宣講活動,在社會上引起了良好的反響,為參保單位和人民群眾瞭解社會保險法律政策提供了難得的機會。  (原標題:海口社保宣講進基層 市民涌躍咨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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